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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标签:关注:676 ℃<发布时间:2017-11-23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《履带起重机安全规程》本标准规定了最大额定总起重量为 150t 以下(含 150t, 下同)的履带式起重机(以下简称起重机)制造、使用、维修以及设计方面的安全要求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《履带起重机安全规程 Safety rules for crawler Crane JG 5055--94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:本标准规定了最大额定总起重量为 150t 以下(含 150t, 下同)的履带式起重机(以下简称起重机)制造、使用、维修以及设计方面的安全要求。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额定总起重量 150t 以下的机械式、液压式、电动式桁架臂起重机,对最大额定总起重量大于150t 的起重机和伸缩臂起重机可参照使用。 2 起重特性和抗倾翻稳定性 2.1 起重机应有额定起重性能表,性能参数及起升高度曲线标牌。它必须固定 在能使操作者便于看到的操纵室内.标牌尺寸应符合 GB/T13306 的规定。 2.2 起重机整机静稳定性验算,应符合 GB/T14560 的规定。 2.3 起重机后翻稳定性要求:起重机停放在坚实而水平的支承面上,装有基本 臂、最长主臂或主臂加副臂组合,处于最小幅度的位置,吊钩放置地面,工作风 压从臂架吹向平衡重,在最不稳定的方向上,起重机的重心至回转轴线之间的距 离不得超过从回转轴线至后倾翻线之间距离的 70%。 起重机倾翻线表示的支重轮下部倾翻支点连线 A--A 和 左、右粗带的导向轮或驱动轮倾翻点的连线 B-B。 履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、作业前 ⑴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,作业前在执行规定的各项检查与保养后,方可启动。 ⑵作业前应试运转、检查各限位保险装置是否齐全正常,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,各机构工作是否正常,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或维修。 ⑶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,并应经常检查钢丝绳的接头及钢丝绳与轧头结合处的牢固情况。 ⑷检查起重机尾部回转范围50cm内有无障碍物。 ⑸起重机必须置于坚硬而水平的地面上,如地面松软不平,应整实垫平。 2、作业时 ⑴起重机吊重物时,被提升的重物不应大于起重机的容许起重量,并应注意起吊物的升降不使起重吊钩到达顶点。 ⑵禁止吊钩钢丝绳在不垂直的状态下进行起吊。 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一般不超过78°,在起重机作业后要将臂杆降至40。~60。,并转到顺风方向。 ⑷起重机吊起满载重物时,应先吊离地面200~500mm,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、制动器的可靠性和绑扎的牢固度等,确认可靠后,方可继续起吊。 ⑸履带式起重机在接近满负荷作业时,要避免将起重机的臂杆回转至与履带成垂直方向的位置,以防止因失稳造成起重机倾覆。 ⑹禁止使用起重机直接起吊埋在地下的物件。 ⑺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动作。 ⑻禁止起重机在斜坡上吊着重物回转。 ⑼遇重大物件必须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时,物件重量不能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3/4。绑扎时,应注意负荷的分配,每台起重机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该机允许负荷的80%。起吊时,必须对两台起重机进行统一指挥,使两台起重机动作协调,互相配合,整个吊装过程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都应保持垂直状态。 ⑽吊着重物左右回转时,应平稳进行,不能使用紧急制动或未停稳前作反方向旋转。 ⑾起重机行走时,转盘、吊杆、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。 ⑿工作中操作员听从专人指挥,但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,操作员均应听从。 ⒀起重机带负荷时尽量避免吊杆变幅,如必须变幅,一定要检查吊杆传动机构和制动器,确认良好可靠,并采取措施后方可进行,但荷重不能超过吊杆下降后的角度所允许的负荷量,绝对禁止在吊杆落稳前变换操纵杆。 3、作业后 ⑴作业结束起重臂停在40。~60。之间,离开作业面停在坚硬可靠的地基上,关闭电源,操作杆至空档位置,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,锁好门窗。 ⑵按规定做好各部位的日常保养工作,清点工具,做好防火检查。 【打印本页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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