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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、移动脱轨器插撤使用、维护保养、新增及拆除管理办法 固定、移动脱轨器插撤使用、维护保养、新增及拆除管理办法《脱轨器》是全段职工从事运用、检修作业安全防护的主要设施之一。根据段生产力布局的调整,为进一步规范、界定段各车间在(固定、移动脱轨器)插撤使用、维护保养、新增拆除等方面的责任。 固定、移动脱轨器插撤使用、维护保养、新增及拆除管理办法 段属各车间、科室: 《脱轨器》是全段职工从事运用、检修作业安全防护的主要设施之一。对劳动人身起着重要的安全防护作用。根据段生产力布局的调整,为进一步规范、界定段各车间在(固定、移动脱轨器)插撤使用、维护保养、新增拆除等方面的责任。修定固定、移动脱轨器插撤使用、维护保养、新增拆除管理办法。同时废止原乌西车辆段安〔2006〕113号文件。望各车间遵照执行。 一、固定、移动脱轨器的配置 1、检修各车间使用配置的(固定、移动脱轨器)主要是石家庄TX-110固定式脱轨器、和钢板焊接上翻固定式脱轨器。移动脱轨器主要是铸钢一体式、和钢板焊接一体式移动脱轨器。 2、运用各车间的主要列检所、区段列检所、爱车点、边修线使用配置的(固定、移动脱轨器)主要是石家庄TX-110固定式脱轨器。移动脱轨器主要是铸钢一体式、钢板焊接一体式、丝杠带钥匙式移动脱轨器。 二、固定、移动脱轨器插、撤管理 车辆段站场到发线、段内检修线上所使用的安全防护信号是带有防护信号的脱轨器。各车间应指定专人负责插、撤。作业人员在上脱前要先确认进车股道,撤脱时要确认本班组作业全部完毕后方可撤脱,值班室对上脱、撤脱进行监控。固定、移动脱轨器插、撤标准依据《铁路技术管理规程》第十七章,第359条规定:在站内线路上检查、修理、整备车辆时,应在列车两端来车方向的左侧钢轨上,设置带有脱轨器的固定或移动信号牌(灯)进行防护,前后两端的防护距离均应不少于20米;不足20米时,应将道岔锁闭在不能通往该线的位置。旅客列车在到发线上进行技术检查时,用停车信号防护,可不设脱轨器以及《行车组织规则》第七章,第145条规定:一是停留车距警冲标不足20米时,防护信号应设置在警冲标相对处,并通知车站值班员;二是在修车线、洗罐线上进行检修作业前,由车辆段负责将道岔锁闭于不能通往该线的位置,并在警冲标内方设置防护信号。脱轨器分为固定脱轨器(电动、手动)和移动脱轨器。日出使用红牌,日落使用红灯,在日出、日落前30分钟内昼夜信号并用。遇有恶劣天气影响显示的情况下,使用昼夜并用防护信号,同时应派专人看守。 三、固定、移动脱轨器日常使用管理及维护保养 固定、移动脱轨器的日常使用管理及维护保养由使用车间负责,并建立管理制度及台账,指定专人对固定、移动脱轨器负责保管交接、检查、维护保养,确保固定、移动脱轨器保持颜色鲜明、灯光明亮、作用良好。移动脱轨器使用完毕后,按照编号收回,放置指定位置锁闭,不得乱放、乱扔。 四、固定、移动脱轨器维修及故障处理界定 段属各检修、运用车间对固定、移动脱轨器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故障:如缺螺栓,螺母、开口销、道钉松动、部件需焊修、刷漆、红牌贴返光纸等日常维修管理由使用车间负责处理。如需更换枕木、脱轨器超高、固定垫板裂、开焊、U形插销及大部件需更换等故障时,使用车间应及时将故障报安全质量科,由段安全质量科负责通知所在地检修车间设备组派人处理。设备组上线处理脱轨器故障时,要设专人防护来往车辆,遇有列车通过时,必须停止作业。 五、固定、移动脱轨器增设与拆除 1、段属各车间需增设(移动脱轨器)时,由使用车间提出申请报段安全质量科,负责核实后,通知使用车间派专人到段安全质量科领取(移动脱轨器),并签认领用台帐。 2、段属各车间需增设及拆除(固定脱轨器)时,使用车间提出申请报段安全质量科,由安全质量科负责实地调查,提出意见报段领导审批后与有关单位、部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进行增设及拆除施工作业。 3、对线路上已安装(电动脱轨器)又安装(固定脱轨器)的股道,从安全管理角度不重复设置,将拆除(固定脱轨器)。 4、(固定脱轨器)新增与拆除的施工由安全质量科负责组织,乌西片区施工和防护(含北疆、吐鲁番站)由乌西检修车间设备负责完成。南疆片区(含喀什、阿克苏、库车站)施工和防护由库尔勒检修车间设备负责完成。哈密片区施工和防护(含鄯善、柳树泉、山口站)由哈密检修车间设备负责完成。 5、施工前由驻站列检所(点)车辆人员与车站办理车统-85,施工时由相关车间指派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防护、盯控。预防发生施工及劳动安全隐患。 6、施工完后,检修车间设备施工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材料、工具等,做到工完、料净、场地清,不留隐患。安全质量科负责对新增设、拆除(固定脱轨器)施工质量、标准进行现场检查,确定达到标准及满足安全要求后通知段信息技术科,由段信息技术科负责向有关部门发函通报。 【打印本页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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